2026年度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6-02-0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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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以及《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度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照国家、省、市有关“关注企业需求,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实施”的要求,积极响应群众反映的招标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发现并纠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致力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续规范交易行为,着力营造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二、抽查计划

(一)检查模式。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20号)规定,按照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和省发改委统一安排,突出抽查重点,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检查活动。 

(二)检查对象。常规抽查:抽查范围为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园林绿化、水利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

专项抽查:依据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结合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确定抽查范围并组织开展专项抽查。 

(三)检查对象比例。常规抽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抽查数量不超过同期交易数量的5%,水务、园林及交通项目的抽查数量不超过同期交易数量的10%;若同期交易数量仅为个位数,则进行全部检查,确保全部抽查项目总数量不少于40个。

专项抽查:依据市委监委要求,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抽查。 

三、抽查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选定,主要由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组成。在保证满足检查所需人数的基础上,邀请一定数量的咨询专家参与检查,为检查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提升发现问题的概率。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束后,市投资促进局将组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集体研讨与会商,并进行初步定性。针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据监管职责划分,移交至项目监管部门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投资促进局,由市投资促进局将抽查信息录入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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