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以及《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关于“关注企业需求,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实施”的有关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致力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营商环境政策各项政策有效落实。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发现并纠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规范交易行为,努力营造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二、抽查计划
(一)检查模式。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20号)的规定,根据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和省发改委的统一安排,突出抽查重点,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检查活动。
(二)检查对象。常规抽查:抽查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的市级政府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园林绿化和水利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专项抽查:根据各级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确定抽查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抽查。
(三)检查对象比例。常规抽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不超过同期交易数量的5%,水务、园林及交通项目的数量不超过同期交易数量的10%,同期交易数量只有个位数的,全部检查,抽查项目总数量不少于50个。专项抽查:根据纪检和发改部门的要求,确定抽查数量。
三、抽查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确定,主要由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日常监管工作人员构成。在确保满足检查所需人数的前提下,邀请一定数量的咨询专家参加检查,为检查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提高发现问题的机率。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束后,由市综合监管机构组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集体研究会商,对抽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监管职责划分,移交至项目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综合监管机构。同时,由市综合监管机构将抽查信息输入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