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6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16:12
【 打印 】 【 字体:      】

王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注册会计师营商环境,彰显政府采购公信力的建议的提案(第202406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武汉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迅速组织办理。  

2022年,财政部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发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 110号令)。我市积极响应,稳步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结合《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集采目录》),市本级对《集采目录》内、符合“多频次、小额度”要求的部分品目开展了框架协议采购。

一、关于采购方式

根据《集采目录》规定,会计服务属于集采品目,采购限额为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C23020000会计服务”品目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自行采购;采购预算单项或批量在10万(含)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可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以单独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二、关于入围方式和评审方法

110号令规定,框架协议采购不得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以及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检测、实验等仪器设备,可以采用质量优先法,其他项目应当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

三、会计服务框采协议的流程

会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完成需求编制后,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了采购需求意见征集通知,并组织会计服务的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且在会计服务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法定质疑期内,未收到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的质疑。

今年,省财政厅坚持“统一设计、集中部署、全省共用”的原则,建设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卖场,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等对接共享,数据互融互通。武汉市将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大采购需求调研深度和广度,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采购需求制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